
國足限薪應該按照足球水平高低來限,足球水平差理應把足球運動員收入限低些?,F在的中國足球只是三流水平,看看足球水平好,國家不富裕的國家,他們的足球運動員收入還不很低。其實應該把精力和錢多投入到孩子培養(yǎng)起走,對有足球天賦足球技術好的孩子,應該免學費免生活。以后足球水平高了,這樣國家、俱樂部、球員之間才會雙贏。




11月20日,足協一紙公告引發(fā)中國足壇的震動,外界對這份公告的內容給出諸多猜測,認為將會影響聯賽和國足的發(fā)展,這是怎么回事呢?
足協公告第一個重點,就是要求國內的俱樂部暫緩球員合同的簽署,而且提出是經過了調研和聽取專家的意見。第二個內容,則是解釋了即將推出新政的初衷,主要是為了聯賽發(fā)展的規(guī)范化,讓俱樂部的支出更少,青訓利益得到更大保障,保證聯賽的健康和長遠發(fā)展。
據媒體的分析,足協這份公告的意思就是,將要在12月推出傳說中的“限薪令”!大家都知道,去年足協也推出了“四大帽”的政策,但是是否得到了真正的執(zhí)行,沒有人知道,也沒有哪個機構和部門出來說明情況。此番足協或推最強限薪令,將對國內球員的薪資設定上限,也就是說,國腳們終于要告別高薪了!

在世預賽和敘利亞的比賽中,國足很不幸輸球了,但大家可能不知道,那個為敘利亞打進致勝1球的球員,在他所效力的敘利亞聯賽的俱樂部中,他每個月僅僅能拿到1600元的工資。這樣低的薪酬,在國內是很難想象的,但是他們并沒有就此抱怨,對足球失去興趣和信心,而是抓住一切機會,為國爭光!
反觀國足的球員,哪個不是拿著高薪呢?曾經效力過河南建業(yè)的敘利亞外援薩利赫就表示,中國的國腳雖然收入很高,有傳國內頂級球員年薪有超2500萬的,但是這些人在國家隊的比賽中卻沒有很強的贏球欲望。確實,國足取得的成績,很難匹配得上他們到手的工資,因此,足協也不再忍了,要推出“限薪令”來規(guī)范,促進中國足球真正的健康發(fā)展。
“限薪令”出爐之后,俱樂部的財政支出將會大大減少,尤其是隊中有很多國腳的恒大,只要球員到期了,那么就按“頂薪”簽約,或者球員離開,再也不會出現動輒千萬年薪的情況!而且,對于中甲和中乙的球隊,也能保證他們存活的希望,我們在這兩個賽季,看過太多曾經風生水起的強隊,最后卻因為資金問題走向了衰落,甚至解散!

更有意思的一點是,國內球員的薪酬收入減少了,那么或能促進他們前往國外聯賽發(fā)展,只要他們有武磊的實力,那么登陸五大聯賽也有可能,不是嗎?

目前有不少球員不愿到國家隊打比賽,或者到了國家隊也不愿全身心付出,怕受傷后影響了在俱樂部的表現,進而影響自己的收入,少數俱樂部也不愿意放優(yōu)秀隊員到國家隊參賽,究其根源就是對俱樂部和隊員的獎罰機制不合理、不科學。
要想既能激發(fā)球員的斗志,又能化解國家隊和俱樂部之間的利益矛盾,我認為不應該糾結于限薪這個問題,而應該從制定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入手。作者認為應該著重抓好以下兩個方面的工作:
1.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球員薪酬體系。可以邀請專門的薪酬研究專家,對我國現有的球員薪酬狀況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,同時借鑒國外制定球員薪酬體系的先進理念和經驗,制定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球員薪酬體系。一是將球員薪酬分為固定收入和浮動收入兩個部分。固定收入以基本工資的形式按月發(fā)放,其標準應高于俱樂部球員的平均收入。浮動收入根據球員在訓練集比賽中的表現酌情按月或按周發(fā)放。二是對于每年度表現突出的球員(如在重大比賽中表現優(yōu)異者)可單獨獎勵,獎勵額度由教練團隊提出。三是設立單項獎項,如進球獎、防守獎、重大比賽突出貢獻獎等,明確獎勵額度。四是將薪酬體系公布與眾,讓所有教練員、運動員都知曉如何獎罰,做到公開公正,獎罰分明,激勵大家為國爭光。
2.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鼓勵俱樂部支持國家隊發(fā)展的相關政策和獎罰機制。國家隊的發(fā)展離不開俱樂部的支持,反之,俱樂部球員在國家隊的表現也會影響到俱樂部的聲譽,兩者一榮俱榮、一損俱損。要處理好兩者的關系,關鍵是要兼顧兩者的利益。因此,借鑒國外國家隊與俱樂部之間的利益分配的先進經驗和做法,結合我國現有的體制機制,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國家隊與俱樂部之間的利益分配機制尤為重要。一是要制定為支持國家隊做出貢獻的俱樂部的獎勵辦法,使俱樂部有動力支持國家隊。獎勵不僅限于物質獎勵。二是要制定有意抵制國家隊發(fā)展或損害國家隊聲譽(如以莫須有的借口或弄虛作假的手段不允許球員到國家隊參賽等)的俱樂部的懲罰措施,包括物質處罰、無限期停止涉事俱樂部參加國內所有賽事等。
薪酬問題是影響球員個人發(fā)揮作用和俱樂部權衡利弊的重要因素,如果處理不好就會影響國足的健康發(fā)展。薪酬問題是一個涉及面相當廣泛、影響球員和俱樂部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,上面所述只是我的一點粗淺想法,要想解決好此問題,有待專家、學者和廣大球迷的共同參與,歡迎大家共同商討。

個人以為,“限薪令”是沒有任何作用的。足協的一廂情愿和一意孤行,很可能毀掉中超聯賽和中國足球。凡事得按照規(guī)律來做事,不能拍著腦袋想怎么來就怎么來。
中國男足為什么成績不好呢?很多人認為是工資太高了,導致球員過得太安逸,斗志下降。所以,就應該限制工資,降低中超球員的收入,逼著他們更加努力?這大錯特錯!
首先我們要知道球員工資是怎么來的。這是市場決定的。為什么我們的中超聯賽水平并不高,但收入卻很高呢?這是因為我們中國是一個大市場,球迷眾多。大量的球迷需要這樣一個平臺來進行消費。龐大的人氣,導致了我們水平不高的聯賽變成了賺錢的機器。
因為賺錢太容易了,就導致球員們不用太努力,就可以過上比較有限的日子。特別是那些水平高一些,小有名氣,能入選國家隊的球員。一旦你到了這個水準,就可以注定拿到高薪,養(yǎng)尊處優(yōu),自然也就不需要那么努力的流血流汗了。
那么,直接限制工資,是好辦法嗎?當然不是了?!跋扌搅睢敝粫е略絹碓蕉嗟淖闱蛉瞬胚h離足球。運動員可是青春飯,大家從小辛辛苦苦的訓練,圖個什么?。坎痪褪菫榱速嶅X嗎?結果,限薪令一來,沒有“錢途”了。那誰還愿意踢足球???你不能指望著所有人都無私奉獻吧?那是違背人性的。而所謂的“推進青訓工作,保護俱樂部青訓利益”,更是進一步去壓榨球員,讓球員越來越“無利可圖”,那么年輕球員就更不愿意進入選擇足球這個行業(yè)了。
而且,這樣做是不尊重市場。市場經濟有自己的調控體系,這些不是隨便人為就能亂改的。俱樂部投資人愿意投入資金,愿意給球員更高的工資,目的是為了讓自己賺更多的錢。而現在是足協人為限制資金流向,不符合市場規(guī)律。這樣下去,會毀掉我們的聯賽的。
那么,要怎么做才能激發(fā)球員斗志呢?個人以為,不應該限制工資,同時應該進一步開放外援,進入外援競爭,才是最好的辦法。單純的限制工資,必然會導致沒有人愿意參與這個行業(yè)。而提升工資,同時引入更多的競爭者,才是讓行業(yè)繁榮的最好辦法。
不過,很多人會反對。這些人會覺得:“我們中國人的聯賽,憑什么讓外國人來撈錢!不行不行,絕對不行!”這就是短視了。只有競爭才能培養(yǎng)出優(yōu)秀的人才。工資高了,就會有人愿意更加努力。競爭激烈了,會讓賺錢并不容易,但卻有一個目標始終激勵自己前進。這樣才能獲得良性發(fā)展。必須讓球員有一個目標和期待,同時這個目標又不太容易實現。這樣才有激勵作用。
我們可以看一看歐洲的聯賽。在“博斯曼法案”通過后,歐盟球員可以自由流動,都不算外援。這對于很多國家的聯賽都是一個巨大的沖擊。但很多年以后,我們會看到,這樣引起的競爭,其實最后都“反哺”到本國足球身上。我們不要害怕外國人來賺錢,只有外國人賺錢了,才能激勵我們自己的人去努力,去與外國人展開競爭。中國足球才能真正的騰飛。

我認為實行月薪十出場費十獎金會有效的

應該讓他們只拿底薪,踢得好的獎勵,不好得就餓不死就行

踢得贏誰 拿誰的工資

斗志是思想,理想,道義素質決定的,只要有錢作崇!現在看到的中國足球就地解散,從娃娃抓起做有中國特色的新一代足球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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